太和县术数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
本研究会名称为:太和县术数研究会。
第二条:性质
本会是由易学文化爱好者组成的社会团体。
本会长设办公地地址:太和县细阳南路72号。
第三条:本会宗旨
本会宗旨是:《易经》是中华民族的第一步古经,是一部哲学著作和科学典籍。它被后世尊为古代“群经之首”、“三玄之冠”、“中国文化之源”、“宇宙代数学”。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易学爱好者,用哲学的观点,科学的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研究周易的科学性,以科学发展观研究易学文化思想与应用技术,以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传统文化丰富资源。以及它在现实社会中的实用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做出贡献。同时,教育会员注重科学,反对迷信,遵纪守法,树立高尚的易德风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召开易学文化学术研讨会,交流经验,汇集研究成果资料,总结成绩。
(二)进行业务培训、招收学员
(三)发展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组织观模、考察、学习活动,进行分会授权,评定职称,认定资质等事宜
(四)为会员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组织海内外学术研讨会议和经验交流活动,广泛联系世界各地周易文化与技术应用专家、学者、研究者、爱好者及易学研究机构与团体。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会员制度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本人提出申请,一名会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即为本会会员,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权;
3、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本会和会员的形象;
3、按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研讨会议等活动;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会员如有严重损害研究会形象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理事会议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选举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
五、 聘请顾问。
第十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一条: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民政局和县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四条:本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四分和挪用。
第十五条:会长职权
1、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3、代表大会签署文件,主持日常工作。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县科协、文化局审查同意,报民政局批准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会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职称评定评审费;
3、社团和个人赞助捐助费;
4、开展活动和服务业务的收费。
第十九条:经费支出
1、注册及年检费用的开支;
2、办公楼的租赁费用开销;
3、支付人员工资费用;
4、办公、印刷、邮寄、出版、网站建立与维护费用。
5、其它支出。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